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大科外发〔2017〕154号)相关要求,现开展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20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有效期内被认定为省级以上技术示范机构,不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为合格。
二、评价说明
本次考核工作使用大连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20年度绩效考核统计表及年度工作报告为考核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我局将对通过绩效考核的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公示。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于11月30日前在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大连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考核统计表(封面加盖公章后上传到附件),并在附件中上传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本次申报无需报送纸件。
四、联系方式
成果处咨询电话:39989850。
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218.60.90.30/kjjpm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冯浩东15840923121,张俊华18340837680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QQ群号:1039623822,824697354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8日